(相关资料图)
1、法律分析: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,这意味一国不能创造国际。
2、法律依据:《联合国宪章》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:一、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;并为此目的:采取有效集体办法,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,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;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,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。
3、二、发展国际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,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,以增强普遍和平。
4、三、促成国际合作,以解决国际属于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,且不分种族、性别、语言或宗教,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。
5、四、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,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。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Copyright 2015-2022 华东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6840号-41 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