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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:10原标题:商贩猪肉上抹荧光增白剂提高卖相
近日,河南信阳,淮滨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。王某将荧光增白剂用水稀释后,往猪肉上涂抹。据悉,荧光增白剂属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,食用这种猪肉,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。最终,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5000元,禁止其在缓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、销售及相关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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